补贴回收“超标车”能否实现
2017-02-14 14:12:18来源: 本站原创 字体大小:小 | 中 | 大
近期,交警部门开展百日交通秩序整治大行动,对无牌无证上路的二轮摩托车进行查处。但是不少市民对自己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助力车是否为超标电动车、能否上路、之前上过临牌的超标电动车该如何处理等问题存有疑问,就此进行采访,并专访交警支队支队长郑臣烈,为市民解答疑惑。
市民疑惑:已入临牌的“超标车”能否上路
市民李小姐于2013年购买了一辆超标电动自行车,但根据2013年《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工作的通告》规定,在用超标电动车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别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湘桥和枫溪区域内的车辆)、潮安县和饶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临时登记手续,取得临时通行标识,方可上路行驶。2013年李小姐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临时登记手续,取得临时通行标识,平时上班或者外出游玩,都驾驶超标电动车上路,觉得非常方便。
但根据这份通告,超标电动车临时通行标识的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届满,超标电动自行车应予报废,不得上路行使。近段时间,我市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交通秩序整治大行动,对于“超标电动车能否上路行驶”社会上说法不一,这让李小姐感到困惑。“到底能否上路总搞不清楚。现在,每次上路只能偷偷摸摸,尽量躲着交警,很不安心。”李小姐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个清晰的说法。
交警说法:临行有效期已满,应予报废
“超标电动车”能否上路呢?采访了交警支队支队长郑臣烈。郑臣烈告诉,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17761-1999),合标的电动自行车可以上路行驶,但必须具备五个标准,首先必须具备人力骑行功能,包括配置脚踏板,另外,最高时速不能超过20km/h、整车重量不能超过40Kg、电动机功率不能大于24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能大于48v等指标。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需要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如果上机动车道行驶,交警部门将对其进行罚款20元。超过上述标准的电动车、助力车,均为“超标车”。
“我市在2013年7月已经颁布了‘超标车’过渡期管理的通告,根据通告,在用‘超标车’应于2013年8月2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到各地车辆管理所办理临时登记手续,取得临时通行标识,方可上路行使。当时上临时牌的超标电动车、助力车大约有3万多辆。通告还规定,临时通行标识的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届满,这些‘超标车’应予报废,不得上路行使。”郑臣烈表示,通行期限届满后上路行使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市民呼吁:补贴回收性能良好“超标车”
“超标车”该不该禁行?采访中听到了不同的声音。“‘超标车’很多都没有上牌照,不怕被电子眼拍到,一些车主因此经常无视交通法规,闯红灯、逆行,任性违章驾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是该禁行。”车主蔡先生说,有一次绿色交通信号灯已经亮起,他刚刚起步,突然一辆超标电动车突然闯红灯横向窜出来,他赶紧踩刹车才避免交通要事故的发生。“超标电动车横冲直撞不守规矩。”市民林先生告诉,很多超标电动车没有买保险甚至无牌无证,出了事故,麻烦多多。
但也有不少市民认为,很多“超标车”都有出厂合格证,有出厂合格证2013年才允许上临时牌照,当时上临牌的就有3万多辆,有不少都未达到报废期限,实行禁行会造成资源巨大浪费。“特别是电动车,比燃油摩托车更环保,不应该禁行。”市民李小姐认为,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整治乱象,加强管理,像管理摩托车一样管理“超标车”。也有市民提出,要取缔“超标车”也可灵活处理,“超标车”过渡期管理通告是2013年7月提出的,之前也没有明确禁止“超标车”上路,那么对2013年已入临牌且性能良好的“超标车”,可否允许其延期报废,而2013年7月通告公布后还“明知故犯”的,则是自食其果。有市民还提出,也可通过给予一定补偿的办法回收“超标车”再集中进行处置,对资源进行利用。“惠州市、恩平市、江门市等就是通过给予市民一定的补偿回收上牌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惠州对已办理临时注册登记手续且蓄电池处于有效工作状态的超标电动车,市民可以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退市补贴500元。而海口市则通过开展超标电动车退市换购行动,补齐差价后,车主可将超标电动车替换为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市民蔡女士表示,让“超标车”车主得到一定补偿,禁行才能更好推行。
市面超标电动车在售 交警提醒:我市已推出“强制摩托车带牌销售”,无法带牌销售的“超标车”皆禁止上路
眼下,交警部门正在查处上路超标车,但市面仍有超标车在售。对此,交警部门提醒,我市已推出“强制摩托车带牌销售”,无法带牌销售的“超标车”皆禁止上路。
在市区南较路一间名为“新日电动车”的销售店看到,店里摆满了小型电动车,店面一半的位置为配有脚踏板的电动车,而另外一半地方都摆放着超标电动车。销售人员看到对一辆红色的超标电动车表现出兴趣,立即上前讲解。“这种电动车一般限速30公里每小时,有两个档位,电池为60伏,可以跑得远一点。”当问到这种电动车是否可以上牌时,销售人员告诉,这种电动车有合格证,以后想上牌都可以上牌,但现在没必要上牌。
又来到不远处的豪进摩托销售点了解情况。“这台雅迪电动车最快时速可以达到50公里,100多斤,有5个电池,电池充满可以行驶80公里。”销售人员向介绍。当询问该车能否上牌时,销售人员告诉,这些电动车可以正常上牌,如果额外支付800多元,店里可以帮忙上牌登记。
随后,继续走访了枫春路爱玛电动车销售店,也发现超标电动车仍在售。但销售人员表示,现在购买超标电动车没办法上牌,但只要佩戴头盔、遵守交通规则,交警一般不会检查。
在走访中,销售商都告诉车辆都具有合格证,但对于超标电动车是否可以上牌的问题,有少数商家称,正规的超标电动车现在可以上牌。而大部分商家表示,目前交警部门不怎么检查,等以后需要的话再上牌。
部分商家“超标车”能上牌的说法是否可信呢?采访了交警支队支队长郑臣烈。郑臣烈表示,之前,有一些销售商为了销量,谎称部分二轮摩托车就是电动车、助力车。销售商在销售时会与消费者说,这些电动车、助力车不用入牌,交警也不会查处,一些轻信的消费者会上当。市民如果已经购买这些二轮摩托车,如果有合法的购买手续,符合《国家机动车辆产品公告》目录政策,入户后便可以上路行驶。如果手续不齐的话,则是非法生产,不允许上路行驶。另外交警部门已在今年1月起在全市范围内推出“强制摩托车带牌销售”新措施:即消费者买车时,商家现场提供上牌一站式服务,车辆必须入好牌办好相关手续后才能将车卖给市民。所以,现在如果买车时车行没法为顾客办理车牌的“超标车”,则是不允许上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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