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连续3次不年审将被强制报废

2017-02-25 09:10:45来源: 本站原创 字体大小: | |

“机动车连续3次不年审将强制报废”,这是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一项内容。市公安交管局在官网、微博上宣传这一新规,提醒车主了解法规,勿让爱车“受伤”。


去年12月27日,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等联合发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市公安交管局在“江门交警信息网”和新浪官方微博@江门交警上启动宣传,特别提醒广大车主:今年5月1日起,机动车连续3次不参加年审的将依法强制报废,年审时间为机动车行驶证副证上签注的检验有效期;按新报废标准规定,机动车剩余使用年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本地级市范围;驾驶已过报废年限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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