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布新《规范》 明定设立资源回收站
2017-01-09 16:00:27来源: 本站原创 字体大小:小 | 中 | 大
为加强资源回收再利用,北京市再生资源和旧货行业协会、北京工业大学迴圈(循环)经济研究院等单位联合制定的《北京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标准规范》前天(1月7日)正式公布,首次规定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开业要求、等级评定标准等。
以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开业条件为例,《规范》明定以「便于交售」的原则,要求城市里每1000至1500户居民以上,必须设置一个回收点,且固定回收站点的存储面积不少于8平方公尺(约2.42坪);乡镇则是每2000户居民以上设置,一个回收点。对于暂时难以设立固定站点的地区,由回收公司设置规范的流动回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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