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提高准入门槛 严把车辆源头关加速淘汰进程

2017-01-11 14:17:26来源: 本站原创 字体大小: | |

从攀枝花市交警支队了解到,2016年,攀枝花市立足于车辆和大气污染防治源头管理,采取提高准入门槛,严把车辆源头关,狠抓路面管控,加快淘汰进程等措施,全面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去年,全市引导和强制报废的“黄标车”和老旧车共计1200余辆。

 

据了解,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是改善城市大气质量的重要手段,是加强车辆源头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环境的重要举措。2016年,攀枝花市严格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对未达到“国Ⅳ标准”的不予办理新车注册登记;转入的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柴油汽车)和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汽油汽车)不符合“国Ⅳ标准”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对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和车辆过户;对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予以强制报废。

 

配合环保部门,严把车辆源头关,对全市机动车实施排气污染定期检验。对于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环保部门不得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出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运营手续。目前,已建成的3家机动车检测公司均可进行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并把车辆是否达到报废年限、是否参加机动车定期检验等信息纳入常态检查,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机动车信息每月抄告至各辖区交警大队,督促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及时检验、报废机动车。

 

同时,市交警支队联合环保部门加强在限行区内上路车辆的路检路查力度,严抓路面管控,对违反规定上路的“黄标车”驾驶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全力挤压“黄标车”及老旧车辆的生存空间;加强宣传引导,鼓励、支持广大群众使用清洁新能源汽车。2015年至今,共有52辆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办理了注册登记;并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达到报废标准的“黄标车”和老旧车一律予以强制报废;对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引导、督促车辆所有人进行报废。据统计,去年,引导和强制报废的“黄标车”和老旧车共计1200余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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