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将强制报废

2017-01-13 14:44:56来源: 本站原创 字体大小: | |

近日,《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即日起实施。作为一项与市民群众日常出行密切相关的政策,在起草过程中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日前,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副主任杨洪峰做客天津政务网详细解读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并回答网友关心问题。

 

杨洪峰详细介绍了天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办理的具体手续。他说,拟在天津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由网约车平台经营者通过监管平台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车辆所有人须安装交通部门审验合格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和公安部门审验合格的行车记录装置。对于审验合格的车辆,监管平台自动生成《变更车辆登记使用性质通知书》,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并持《变更车辆登记使用性质通知书》和交通、公安审验合格的勘验证明材料,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并持相关材料,通过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窗口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杨洪峰表示,根据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自机动车行驶证初次注册之日起不超过8年。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运营。未达到网约车报废标准的车辆退出网约车运营的,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注销相应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登记。

 

此外,在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时应注意,车辆属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且名下没有登记的其他网约车,除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和汽车租赁企业外,其他单位及社会团体的车辆不得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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