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费说明

 

                                                                                           网上超市入场资费说明

 

入场金:

     ①用于超市对商家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监督,如发生质量异议、商家违约等行为,超市有权按《网上超市供应商管理办法》对入场金进行冻结、扣减等行为;

     ②商家与超市解除合作后可申请退回(满一年),详见《网上超市供应商管理办法—入场金管理细则》。

 

    

《网上超市供应商管理办法—入场金管理细则》

为促进网上超市卖家更好地服务买家,卖家入驻时须根据平台规定缴纳入场金。本规定适用于网上超市所有卖家。

1.定义

1.1入场金是指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用户“申请交易角色网上超市——(制造商、代理商、服务商)一入场审核时,向平台缴纳的用以准入审核、入场其商品和服务质量的资金,平台可以依照同意的协议或平台规则进行处置。

2.入场金缴存

2.1卖家应根据网上超市要求缴纳入场金,作为卖家入场前角色申请审核,入场后侵权、违约、违规、未履行服务承诺时用于对买家和其他权利人进行赔偿的资金。

2.2对于卖家所缴存的入场金,网上超市不须向卖家支付任何利息。

2.3跨类目入场金:就高原则,入场金按最高金额的类目缴纳;经营过程中增加的类目对应的入场金与原有入场金不一致,商家须补交差额部分。

3.入场金的调整

3.1网上超市有权根据卖家的业务变化及实际赔付情况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卖家调整入场金金额。

3.2如果卖家曾因违规被网上超市清退,若再次申请加入,网上超市有权提高卖家的入场金金额。

4.入场金赔付

4.1若经网上超市审核认定卖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网上超市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从卖家已缴付的入场金中扣除有关的款项赔付买家或网上超市或相关权利人:

4.1.1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任何服务承诺;

4.1.2出售假货或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

4.1.3虚假或夸大宣传;

4.1.4侵犯知识产权、财产权、人身权利等权利;

4.1.5标错价无法发货;

4.1.6对于买家针对卖家服务承诺的每一投诉,网上超市将按货款金额先行暂扣,进行有效投诉判断,以网上超市确认最终结果为准进行处置;

4.1.7其他违反网上超市平台规则、与网上超市签订的协议或相关的服务承诺的情形;

网上超市若提取卖家的入场金进行任何赔付,将以电子邮件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卖家,并说明赔付原因及赔付金额。

4.2入场金不足的情形处理

4.2.1当卖家的入场金不足以赔付买家及其他权利人时,卖家应自行支付额外的赔付金额。

4.2.2如卖家的入场金不足以支付任何赔付金额,网上超市有权中止或终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冻结卖家应结货款、将卖家从平台清退、追究卖家的违约责任等。

4.2.3在卖家的入场金不足时,网上超市没有义务使用自有资金向买家或其他权利人支付赔偿金、补偿金或其它任何款项。

4.3如卖家违反有关的服务承诺和/或网上超市平台规则和/或卖家与网上超市签署的其他协议,给网上超市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赔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的,网上超市有权从入场金中扣除相当于网上超市损失的金额。

5.入场金补缴

5.1如因卖家业务变化需补缴或入场金可用余额低于入场金应缴总额的,卖家应在出现该等情况后5个自然日内及时补缴足额的入场金使可用余额达至最低入场金金额。网上超市可向卖家发出续费通知,如卖家在网上超市开放平台上有未结货款,网上超市有权从该等款项中扣除以补足入场金。如卖家逾期未能补足入场金,则网上超市有权终止服务。

5.2当卖家申请退出(或被清退)网上超市时,需先补足平台使用费,如未按时补足,则网上超市有权自任一未结货款中扣除予以补足,补足后才可发起后续流程。

6.入场金退回

6.1卖家申请退出(或被清退)网上超市,在所有订单终止、所有索赔完结且卖家已完成交易的所有商品质保期均届满后,卖家可向网上超市发起退还入场金的申请,自终止合作之日起满3个月,符合审批条件(如申请的材料齐全、信息完整无误、无未结算完的结算单等),网上超市将扣除依据协议及相关规则等应扣除的部分后,将入场金余额退还至卖家已验证支付入场金的公司账户中。

6.2因出现本规则4.1中所述的行为或卖家与网上超市签署平台协议中约定的被网上超市清退的卖家,入场金在清退时不予退还。

7.其他

7.1入场金的缴存、赔付、退回等过程中所发生的银行收费等第三方费用,由卖家承担,网上超市可从入场金余额中扣除。

7.2若卖家信息变更,需要根据变更情况的不同(如单纯账号变更、公司更名、公司注销等),按照网上超市的要求准备应提供的材料文件,并提前30个自然日以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网上超市,否则因卖家信息的变更而造成的支付失败、延迟、错误,损失由卖家自行承担。

7.3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为试运行期,于2018年1月1日起生效,本规则与其他平台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